《==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大榭开发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实时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9-11 |
| 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大榭开发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实时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甬榭财行[2018]5002号 |
| 二、项目名称: | 大榭开发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实时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03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9月11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大榭开发区安全环保局 | 监控系统 | 1项 | 宁波华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80000.00 | 9VN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9VN十环招标网 宁波大榭开发区安全环保局/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楼16层/0574-867697809VN十环招标网 9VN十环招标网 中标供应商:9VN十环招标网 宁波华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光华路299弄15幢36号10-1室9VN十环招标网 9VN十环招标网 评委会名单:蒋晨、赖红辉、毛日旭、徐佳俊、项军杰 |
| 六、采购文件: | 危化品道路运输实时监控系统建设项目_2018911141028.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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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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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VN十环招标网 联系人:胡海燕9VN十环招标网 联系电话:0574-867500979VN十环招标网 联系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二楼2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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