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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富士路(2018)(尹溪路-长安路)改造工程结果公告9月11日

时间:2018-09-11 09: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0891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关于:灵宝市富士路(2018)(尹溪路-长安路)改造工程结果公告9月11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灵宝市富士路(2018)(尹溪路-长安路)改造工程结果公告9月11日

[点击下载]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富士路(尹溪路-长安路)改造工程进行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富士路(尹溪路-长安路)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8】814号、灵财招标采购(2018)126号

二、项目概况:

1、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合格

3、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本标段工程为灵宝市富士路(尹溪路-金城大道)改造工程,起点为设计图纸桩号K0+000,终点为设计图纸桩号K0+940.000,主要施工内容包含:雨水管道铺设、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破除及恢复、车行道路面加铺沥青面层、雨水井及雨水进水口、增设强电、弱电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本标段工程为灵宝市富士路(金城大道-长安路)改造工程,起点为设计图纸桩号K0+940.000,终点为设计图纸桩号K1+656.290,主要施工内容包含:雨水管道铺设、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破除及恢复、车行道路面加铺沥青面层、雨水井及雨水进水口、增设强电、弱电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可以就多个标段报名,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若两个及以上标段同时中标只能选择一个标段中标并出具其他标段放弃中标声明。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一标段资金金额约为:11683524.3元;二标段资金金额约为:9411941.09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时间:

1、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媒介上发布。

2、公告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

四、开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8年9月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开标室(灵宝市金城大道农村信用联社12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魏秋芳、王玉芳、柳会粉、秦中元、董岐春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标段: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予以废标,重新组织二次招标。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灵宝市城投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8935336.83元(捌佰玖拾叁万伍仟叁佰叁拾陆元捌角叁分)

工期:11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温留洋

联系人:雷站明

电话:13949788318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西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荣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231411.09元(捌佰贰拾叁万壹仟肆佰壹拾壹元零玖分)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李文会

联系人:王留定

电话:15238977934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建设中路20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丰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002563.51元(捌佰万零贰仟伍佰陆拾叁元伍角壹分)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孟春燕

联系人:肖坤

电话:18703988388

地址:温县温泉镇黄河路中段

六、收费标准及代理费用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灵宝市解放路

联系人:郭女士   13839832555

监督单位:灵宝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78755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地址:灵宝市弘农路弘光小区2号楼1单元2楼西

联系人:常女士  13298285913

邮箱:382587431@qq.com

各投标单位对以上谈判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谈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来源:河南灵宝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工程   招标   长安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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