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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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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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00930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22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9月13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奥体道旁星城33号楼 | 14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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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中标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金额:14800000元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1】:王冬梅、张建福、崔淑萍、邢国清、乔常胜、荆英华、辛克刚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1】: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76.37、79.87、79.87、81.87、81.87、82.87、83.87)、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37.5、39.0、43.5、45.5、46.5、49.0、49.5)、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2.8、41.8、43.8、43.8、48.8、49.8、52.8)、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6.0、53.5、54.0、54.0、55.0、55.0、60.5)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
| 联系人:王慧 |
| 联系方式:85787315 |
| 2.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南县(区、市)信号山路街道(路、乡、镇)11号(村)戊12户 |
| 联系人:王海波 |
| 联系方式:0532-66015831 |
|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
| 收费金额:8.1(万元) |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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