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按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予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地址:镇海区蛟川街道雄镇路96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联系方法:0574-86372130 三、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ZHZFCG2018084G078 四、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9月18日 六、中标内容: 中标人:宁波市镇海鼎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庄市街道逸夫路218号 中标标的:物业管理服务 中标价:678606.75元 七、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