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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泾源县国土资(9月)源局2017-2018年勘测矢量技术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方式招标中标公示9月18日
宁夏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泾源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固(泾)交政采【2018】63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固(泾)交政采【2018】63号 项目名称:泾源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马爱军? 联系方式: 189954450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泾源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爱军? 189954450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中标公示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九龙路广元写字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 韬 1819549736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18日 总中标金额:181.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宁夏云图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金凤区泰康街83号隆基商务大厦17层 | 181.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3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以中标价为基数。 评审专家名单: 路志军 宋向前 张艳莉 张 燕 李建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中标公示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来源:宁夏泾源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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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宁夏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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