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宾阳县制革重金(下午公告)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施工环境监理(项目编号:NNZC2018-C3-00033-JLNF)中标公告9月19日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施工环境监理”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8-C3-00033-JLNF)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NZC2018-C3-00033-JLNF 项目名称: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施工环境监理 项目联系人:周 工 联系方式:0771-28220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股长 电话:0771-825909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施工环境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施工环境监理 项目编号:NNZC2018-C3-00033-JLNF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单位 | 数量 | 宾阳县制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与安全利用项目施工环境监理 | 项 | 1 |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24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9月17日14时00 分。 评标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号) 评委:李海、李露、梁毅诗。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C组团C-24号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元整 (¥239000.00元) 成果交付期承诺:按照业主需求如期提供技术成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238号 联系人: 丁股长 电话:0771-8259098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 联 系 人:周工 电话:0771-2822099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1-8231525; 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 工 联系电话: 0771-28220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3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17日 总中标金额:23.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崇左市花山路(嘉苑小区)C组团C-24号 | 23.9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358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 ,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李海、李露、梁毅诗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宾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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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西 工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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