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网==》 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皖H3180127 |
| 招标人 | 太湖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龙安村横山横桥等十组失地安置场地平整工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9月19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庆市海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3751553.21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方彬 证书编号:皖23407080758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安徽明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766948.04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建军 证书编号:皖234081020334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安徽熠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783779.16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戴云霞 证书编号:皖234151675082 |
| 公示时间 |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下午17:30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做出答复。若投标人对答复有异议,应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业务股投诉。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公示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联系电话:0556-4186020 注: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且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