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联系电话:1306328931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法制科反映,联系电话:0556-6699165。 注: 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3、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