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2018]NNPZ2018-ZC310)中标公告9月21日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PZ2018-ZC31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NPZ2018-ZC310 项目名称: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杨燕芬 联系方式: 0771-559052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长湖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闯 0771-538916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正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B座1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燕芬 0771-559052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总中标金额:23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南宁诚运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新民路4号华星时代广场名仕阁10层1001号房、1003号房 | 239.5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17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3、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 评审专家名单: 李世初、农少云、陈细珍、袁爱萍、刘闯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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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南宁 招标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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