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甘肃长青竞谈(货物)2018-012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图书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0日 |
| 评标日期2018/09/20 10:30 |
| 定标日期2018/09/20 12:00 |
| 各包要求 成交单位:青海省新华发行集团海西州有限公司地 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25-3号成交金额:18.00万元合同履行日期: 自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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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号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芦振丽、李继晓、马瑞英(采购单位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刘先生0977-822815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霍女士0971-6305309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海西州财政局0977-8226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