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福建省龙岩体育运动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服务的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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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800]F[GK]2018196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龙岩体育运动学校 |
地址: | 龙岩市九一南路50号 |
项目负责人: | 温清泉 |
联系电话: | 13860291859 |
4、代理机构名称: |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
经办人: | 温女士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7-2890012、2891013 传真:0597-2999051 |
5、采购公告日期: | 2018-08-29 |
6、采购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9-19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参加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3家,均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 |
8、成交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华冠贸易 | 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安全可靠 | 1 | 2000000元 | 2000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龙岩市华冠贸易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登高东路343号01幢 | | 中标金额 | 2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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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2.6万元 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中标通知书电话:2999052 财务:麻女士,电话:0597-2810096,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11、协商小组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毅 (包1) |
评审专家: | 吴小荣,华炳生,孔雪妹,陈燕萍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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