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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高级人民法院专有云数据交换及安全区[上午发布]域机房建设(重新招标)中标公告9月21日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有云数据交换及安全区域机房建设(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JCT5-2018091-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JCT5-2018091-2 项目名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有云数据交换及安全区域机房建设(重新招标) 项目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571-850586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马塍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571-8705427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有云数据交换及安全区域机房建设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工 0571-850586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1日 总中标金额:89.840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杭州泽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学院路107号420-422室 | 89.8408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9.840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3476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崔其勇,沈运红,余方晓,杨胜云,孙建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杭州泽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898408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来源:浙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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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阳信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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