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南大学(2018)-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三食堂合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9月22日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中标公告(HNJY2018-1-59)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受海南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HNJY2018-1-59,海南大学海甸校区第三食堂合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并于2018年9月18日完成评审工作。 经专家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项目本身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 | | 第一中标人:海南旭杨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5990000.00元 | | | 第二中标人:东莞市天智膳食服务有限公司 | 5980000.00元 | | | 第三中标人:海南韦记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0元 |
评审专家:徐斌、罗锐、何晓艳、王海民、徐凤莲。 如对上述中标结果有疑义,请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联系。电话:66779294。 关于退还保证金事宜,财务联系电话:0898-66757906。
注:第一中标人在俩个工作日内把开标一览表与规格响应表以Word文档发送至516451017@qq.com。 注:中标服务费要拿到中标通知书后再进行缴费,合同需等公示期后7个工作日无质疑,我方自行通知拿取。 注:需要开“专用发票”者,请在转账时注明“开专用发票”字样。并提供: 1、纳税人识别码 2、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3、开户银行及账号,不注明或不提供以上3项者,一律以“普通发票”来开具,一旦开了“普通发票”,不再改开“专用发票”。 4.发到A66779720@126.com
来源:海南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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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海南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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