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同泽工程项目[上午发布]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CZQG18-028)中标公告9月22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的委托,就“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QG18-02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QG18-028 项目名称: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 项目联系人:龚晓薇 联系方式:0772-3118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714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兵、0772-825258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晓薇、0772-311811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总中标金额:132.605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项目名称: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 1.中标单位:柳州市鑫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零伍拾肆元整(¥1326054.00) 3.中标单位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69号水晶印象商厦510-512室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28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工程类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黄湘红(组长)、朱玲霞、詹常富、黄莹、吴夏(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 1.中标单位:柳州市鑫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零伍拾肆元整(¥1326054.00) 3.中标单位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69号水晶印象商厦510-512室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09月20日就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CZQG18-028)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08月31日发布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评标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黄湘红(组长)、朱玲霞、詹常富、黄莹、吴夏(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环江村三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 1.中标单位:柳州市鑫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陆仟零伍拾肆元整(¥1326054.00) 3.中标单位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69号水晶印象商厦510-512室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附件(工程类)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捌拾贰元整(¥12282.00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地 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714室 联系人: 王小兵电 话: 0772-8252584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人:梁秀华 电话/传真:0772-3118118 监督部门: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2094753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或委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来源:广西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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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广西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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