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CZQG1(2018)8-027)中标公告9月22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的委托,就“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项目(项目编号:CZQG18-02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QG18-027 项目名称: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 项目联系人:龚晓薇 联系方式:0772-3118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714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兵、0772-825258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晓薇、0772-311811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总中标金额:71.79766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项目名称: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3栋4712号 3.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玖佰柒拾陆元陆角叁分(¥717976.63)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71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及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计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工程类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朱江(组长)、梁绍容、刘武春、张宇虹、王小兵(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3栋4712号 3.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玖佰柒拾陆元陆角叁分(¥717976.63)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09月20日就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CZQG18-02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08月31日发布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评标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 号九洲国际25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朱江(组长)、梁绍容、刘武春、张宇虹、王小兵(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环江村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一(灌溉部分)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3栋4712号 3.投标报价: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玖佰柒拾陆元陆角叁分(¥717976.63) 4.工期:12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地 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714室 联系人:王小兵 电话:0772-8252584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人:龚晓薇 电话/传真:0772-3118118 监督部门: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2-2094753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或委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来源:广西柳州市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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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广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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