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医技住院服务楼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FCCG2018货字178号(2018))的中标结果公告9月26日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的委托,就“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医技住院服务楼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8货字17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CG2018货字178号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医技住院服务楼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石云滔0774-789162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购置 合同履行日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设备布置施工图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项目设计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否则项目发包人有权解约,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项目延误等所有责任均由项目承包人承担。 ◆供货期:项目供应商按审核备案通过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分批次供货并安装调试,暂定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项目进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通过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更换的零配件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郭茜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5日 总中标金额:738.06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南宁标榜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 南宁市秀安路1-3号棕榈湾8号楼2单元2501号房 | 738.0688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7.804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1.1%,500万元—1000万元—0.8%。 评审专家名单: 胡巧思、陈伟平、黄时军、张玉梅、刘水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购置 合同履行日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设备布置施工图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项目设计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否则项目发包人有权解约,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项目延误等所有责任均由项目承包人承担。 ◆供货期:项目供应商按审核备案通过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分批次供货并安装调试,暂定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项目进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通过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更换的零配件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09月03日就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医技住院服务楼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医技住院服务楼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FCCG2018货字178号) 二、采购内容:多联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购置 合同履行日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设备布置施工图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项目设计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 ◆供货期:项目供应商按审核备案通过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分批次供货并安装调试,暂定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项目进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通过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起2年。维修后货物更换的零配件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三、公示媒介及日期: 1.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公示日期:2018年09月26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09月25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胡巧思、陈伟平、黄时军、张玉梅、刘水华(采购人代表)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标榜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秀安路1-3号棕榈湾8号楼2单元2501号房 3.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柒佰叁拾捌万零陆佰捌拾捌元整(¥7380688.00) 4.工作服务期: ◆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人要求修改《设备布置施工图设计方案》和《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项目设计配套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经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修改意见重新修订方案报送项目发包人再次审核。否则项目发包人有权解约,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项目延误等所有责任均由项目承包人承担。 ◆供货期:项目供应商按审核备案通过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方案》分批次供货并安装调试,暂定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发包人发出项目进场通知书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质保期:通过项目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更换的零配件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更换后的零配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细见附件。 六、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否决情况: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是否被否决投标 | 被否决原因 | 1 | 广西南宁飞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否 | / | 2 | 海南德裕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 | 3 | 广西浩龙商贸有限公司 | 否 | / | 4 | 广西南宁标榜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 否 | / | 备注:本代理机构将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致电(按其开标会投标签到表上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各投标供应商其是否被否决投标及否决原因或其评审得分与排序名次,未接听电话或电话错误导致无法正常通知到的视同放弃获知其评审结果,本代理机构告知电话为0774-5137829、199-77478577。 |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路26号 邮编:542700 联系人:石云滔 电话/传真:0774-7891626 电子邮箱:115241241@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郭茜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3.监督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八、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及费用: 1.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1.1%,500万元—1000万元—0.8%。 2.本次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零肆拾陆元整(¥78046.00),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26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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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富川瑶族自治县 医院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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