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永春县水利局桃溪流域水面保洁作业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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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525]QZKDZB[GK]2018031 |
3、采购人名称: | 永春县水利局 |
地址: | 福建省永春县留安路105号 |
项目负责人: | 黄庆泽 |
联系电话: | 13860780141 |
4、代理机构名称: |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
评审部经办人: | 张诗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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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5-22286909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8-21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9-25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南安市美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星绿环境有限公司 、泉州市鸿润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石狮市新天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四家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清扫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 | 1191992.98元 | 2383985.96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石狮市新天泓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九二路1075号市一建七幢602室 | | 中标金额 | 2383985.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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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2.6072万元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庆泽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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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曾志勇,朱祖星,苏真宝,洪诗南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