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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洮南市那金镇人民政府2018年洮南市(第二次)那金镇里仁村、太安村修建水泥路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告9月27日
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洮南市那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18年洮南市那金镇里仁村、太安村修建水泥路项目施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JLCYZB2018-4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CYZB2018-41 项目名称:2018年洮南市那金镇里仁村、太安村修建水泥路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联系人:曹品一 联系方式:1389467397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洮南市那金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洮南市那金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品一1389467397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计划工期:2018年10月01日~2019年8月30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诚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6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 瑶 李志泳0436-351179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7日 总中标金额:585.058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洮南市华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洮南市铁东区(北出口处) | 585.0583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26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 吕国林、崔若檀、唐吉辉、杨向东、曹品一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水泥混凝土道路13.353公里,其中:里仁村5.887公里、太安村7.466公里。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洮南市那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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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吉林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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