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茅洋分公司兴坑水库表层取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CBNB-20183161G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名称:茅洋分公司兴坑水库表层取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重发)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6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9月26日 五、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六、合同履行日期:按签订的合同履行 七、采购结果: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型号 | 详细技术要求 | 中标候选人及地址 |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 1 | 浮坞泵站及其附属设备 | 1批 | / | 详见招标文件 | 江苏河海给排水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区戴王路188号) | 1198296.00 |
评委名单:包李浦、姜希平、张国良、秦臻、仇秀君 中标服务费金额及收取标准:13745元,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业务咨询: 采购人单位名称: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河路6号 联系人:仇工 联系电话:0574-89526857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徐军、史维祺 联系电话:0574-88090336、87425512 传真:0574-87425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