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017年寨里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2017年寨里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LNG2018-31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2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9月2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预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价(元) | 一 | 莱芜寨里建安有限公司 | 山东省莱芜市农高区寨里镇寨西村 | 470760.00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景兆斌、李 勇、燕 飞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排 序 | 供应商名称 | 磋商最终报价 | 得分 | 评审结果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莱芜寨里建安有限公司 | 470760.00 | 93.83 | 成 交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莱芜凤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471000.00 | 91.31 | 未成交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莱芜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70850.00 | 90.99 | 未成交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寨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寨里镇 联系人:燕飞 联系方式:0634-651133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634-6220058 发布人: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