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青海创鑫公招(货物)2018-109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丁香集团政府土地储备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75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468.6262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7日 |
| 评标日期2018/09/27 10:00 |
| 定标日期2018/09/27 12: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建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4686262.8元交房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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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号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秀凤、崔晓芳、龙玉萍、海玉龙、刘玮萍、王登忠、陈金生(组长)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西宁市城北区建设局联系人:焦女士联系电话:13195789933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5180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西宁市城北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550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