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的委托,于2018 年09月28 日就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测设备(第二次)(440000-201807-118015001-009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7-118015001-0090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测设备(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87,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北博腾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龙
地址:西陵区夹湾路(包组三)
2: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鹏丰联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华强广场B座7楼B区(包组八)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包组三: ⑴多功能产品校准器,⑵高精度数字万用表,⑶过程仪表检验仪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交货期: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6周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826,800.00 |
包组八:消音箱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交货期: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6周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 ¥156,800.00 |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09-28
评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叶树林
成员:程湘、朱秀娟、赵闽、叶树林、冼志勇(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各包组中标服务费按定额收取 收费金额:包组三:¥12450.00元(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伍拾元整);包组八:¥2355.00元(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伍元整)。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项目名称: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测设备(第二次) 项目编号:440000-201807-118015001-0090 评审日期:2018年09月28日 |
包组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比例(40%) | 商务得分比例(30%) | 价格得分比例(30%) | 综合得分比例(100%) | 排名 |
包组三 | 湖北博腾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2.00 | 5.80 | 30.00 | 67.80 | 1 |
| 是 | 是 | 16.00 | 2.20 | 29.92 | 48.12 | 2 |
| 是 | 是 | 10.60 | 0.00 | 29.93 | 40.53 | 3 |
包组八 | | 是 | 是 | 28.40 | 6.60 | 28.23 | 63.23 | 1 |
深圳市乙天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2.60 | 2.60 | 29.99 | 55.19 | 2 |
深圳市亚兴恒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2.60 | 0.00 | 30.00 | 52.60 | 3 |
深圳市劲浩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4.60 | 4.20 | 28.21 | 47.01 | 4 |
备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具体标准依据,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价格扣除。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73553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851689
传真:0757-81851685 邮编:528200
(三)采购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西路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735536
传真:0757-88735555 邮编:528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