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歌风路及新沛路东(第二次)延工程中标公告9月28日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歌风路及新沛路东延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歌风路及新沛路东延工程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7705226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沛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 177052261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4#楼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静 0516-8366353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7日 总中标金额:2263.2386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江苏国信建设有限公司 | 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鹿湾村爱民街18号 | 2263.23861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王鸣 李国华 姬小芹 赵毅 宋翠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沛县歌风路及新沛路东延工程 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筑规模:工程造价约2382.75万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来源:江苏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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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沛县 招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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