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154-1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绿化项目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4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8.87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7日 |
| 评标日期2018/09/27 15:00 |
| 定标日期2018/09/27 16:20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平安大路苗圃(此供应商由采购单位推荐)成交金额:38.87万元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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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臻 王永栋 王东晖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湖裸鲤救护中心田先生18609713187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李女士0971-615021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