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隆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隆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项目采购(编号:云赛招字2018-BS4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于2018年9月28日09时00分开标,经评标小组评议,现将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
| 1、中标候选人情况表 |
| 中标人名称: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吴井新苑3单元401号 |
| 中标金额:560000.00元 |
| 中标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 1 | 隆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项目 | / | 1 | 560000.00 | 服务期: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
| 2.以上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30日(1个工作日)。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
| 3.公示期满后,请第一中标候选人到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
| 4.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评标(评审、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先会、尹正映、段超 |
| 5.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金额:8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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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
|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 | 联系电话:18987524933 |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新22号 | 联系电话:0875-2207266 |
| 发布日期:2018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