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青海凌星磋商(服务)2018-014 |
|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55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46.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9日 |
| 评标日期2018/09/28 10:00 |
| 定标日期2018/09/28 13:3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西宁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金额:468000.00元服务期:2018年10月-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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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朝阳东路11号院内3楼)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凤丽(组长)、赵慧宁、余海云(业主)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贵德县财政局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20974718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111787581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贵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5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