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自治区本级食盐储备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 项目编号 | GXZC2018-G3-19312-JDZB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简要说明 |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暂行规定》自治区储备盐存储规模暂定为食用盐3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2万吨,大包装食盐1万吨,本次服务采购选择一家承储单位,负责采购及存储3万吨食用盐,服务期限三年。 |
| 合同履行日期(完成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 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9月3日 |
| 公告媒体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www.jczh100.com) |
| 评审日期 | 2018年9月27日 | 评审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
| 评标(评审)委员会名单 | 李湧、李宁宇、李科、姚琪、唐修祥、黄静、邹爱兵 |
| 采购人代表 | 邹爱兵 |
| 中标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2号桂盐大厦综合楼四、五层 |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万元整(¥17,580,000.00) |
| 主要中标的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暂行规定》自治区储备盐存储规模暂定为食用盐3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2万吨,大包装食盐1万吨,本次服务采购选择一家承储单位,负责采购及存储3万吨食用盐,具体详见附件。 |
| 采购人 | 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 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 |
| 联系人 | 宋工 | 联系电话 | 0771-8095074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
| 联系人 | 覃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771-2833532 |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 人民币捌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88,450.00) |
| 专家评审费支付情况 | 由采购人支付 |
| 监督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0771-5331544 |
| 中标结果公告日期 | 2018年9月28日 |
|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 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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