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 采购项目名称:周村区南郊镇孔家村、山障埠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工程代办手续等服务采购 二、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306201802000007 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4日 四、 成交日期:2018年09月28日 上午9:00时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成交情况: 序号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元)1周村区南郊镇孔家村、山障埠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代办手续等服务采购淄博佳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周村区正阳路2777号联启大厦2楼226782.04七、 采购小组成员名单:董建鑫、冯麦玲、孙凤香 八、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人民政府 地 址:周村区南郊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方式:0533-6060032 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市华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村区机场路946号 联 系 人:岑显琨 联 系 方 式:0533-6170181 发布人:淄博市华烨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