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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功能用房改造工(2018)程中标公告10月9日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长春体育中心的委托,就“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功能用房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AHP-CC-2018-03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AHP-CC-2018-034 项目名称: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功能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宋维双 联系方式:0431-819642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体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8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程先生、1380431998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工期: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30日历天 中标工程范围:体育场功能用房改造(详见施工图纸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3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维双 、0431-819642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0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09日 总中标金额:695.717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四川超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华蓥市信都大道圣之1幢1号 | 233.716900 | | 2 | 长春高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二道区亚泰杏花苑10栋3门108室 | 224.006000 | | 3 | 吉林省南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南关区西三道街12号 | 237.9944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执行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费;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 评审专家名单: 宋馨、张胜金、姚秀霞、赵凯红、刘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长春体育中心体育场功能用房改造工程 2 招标编号:TAHP-CC-2018-034 3招标范围:体育场功能用房改造(详见施工图纸标识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4建设地点:自由大路2829号 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3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吉林长春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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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长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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