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昌平区传媒(下午公告)中心2018年《昌平报》编辑发行经费项目中标公告10月10日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的委托,就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2018年《昌平报》编辑发行经费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8CNIC-024979-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8CNIC-024979-04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2018年《昌平报》编辑发行经费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博 联系方式:010-8831662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小清,010-6974607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用途:选定2018年《昌平报》的编辑、发行服务商,确保《昌平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开始履约,服务期限一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博,010-8831662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4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09日 总中标金额:712.9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永安城影视传媒中心 | 北京市昌平区中山口路1号 | 712.92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581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规定的具体收费方式和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虹、刘玉、李湘、丛文卓、吴志卫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来源:北京北京市昌平区传媒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西城区 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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