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青海鸿阳公招(货物)2018-022 |
| 采购项目名称高端麻醉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74.8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74.2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 |
| 评标日期2018/10/10 09:30 |
| 定标日期2018/10/10 10:3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抚州一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42000.00(壹佰柒拾肆万贰仟元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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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跃忠、卢挺、徐文生、刘国琍及业主代表马希武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民和县人民医院马先生0972-7911809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鸿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柏女士0971-471602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民和县财政局 0972-852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