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农村污水信息化平台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09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农村污水信息化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293G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农村污水信息化平台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0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10月08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丹城/65711901
中标供应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市解放东路19号
评委会名单:林植、赵益民、陈文翔、卓焯、胡银辉、谢建祥、戚建海 |
| 六、采购文件: | 2018-293GG象山县农村污水信息化平台采购_2018109133227.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0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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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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