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青海博谦公招(货物)2018-037 |
| 采购项目名称泽库县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63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62.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一个包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 |
| 评标日期2018/10/09 14:30 |
| 定标日期2018/10/10 10: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青海鹭之岛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价:2625000.00元交货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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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黄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渭清(组长)、宗文利、武生全、芦玉花、邵岩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泽库县民政局联系人:卡老师 联系电话:13897537007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博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10400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部门:泽库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3-875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