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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凤城市大隈(中午发布)村一事一议项目五、九组桥梁工程中标公告10月10日
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凤城市凤山经济管理区的委托,就“凤城市大隈村一事一议项目五、九组桥梁工程”项目(项目编号:FCJS20180917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JS20180917001 项目名称:凤城市大隈村一事一议项目五、九组桥梁工程 项目联系人:郎鹏 联系方式:1394159410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凤城市凤山经济管理区 采购单位地址:凤山区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郎鹏 1394159410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工程内容:大隈村五、九组境内修筑桥梁一座,桥梁总面积42.21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7号锦江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盖先生 1864158617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7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08日 总中标金额:10.385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凤城市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丹东凤城市 | 10.3853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方式向供应商(中标人)收取(此条款仅适用于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评审专家名单: 于东溟、宋启国、王洁、王晓昆、郎鹏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凤城市一事一议项目大隈村五、九组桥梁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辽宁凤城市凤山经济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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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凤山 招标 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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