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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下午发布)队锦州支队执勤二、四、七中队值班室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10月11日
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执勤二、四、七中队值班室升级改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XZB(2018)4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XZB(2018)4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执勤二、四、七中队值班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联系人:范娇 联系方式:0416-502333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凌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先生:1390427742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锦州理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娇:0416-502333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4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09日 总中标金额:30.83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辽宁派尔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兴花苑11号楼148号001室 | 30.835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4625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 刘士成、高丹阳、田静、杨晓波、孟翔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辽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锦州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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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锦州 招标 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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