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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泗洪县城区雨(上午发布)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10月11日
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泗洪县水利局作为实施机构,决定就其所实施的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和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确认谈判后,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 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 E3213010313201712150 三、采购内容 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项目两个子项,其中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项目分两期实施。 (1)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①雨水主管网工程:近期建设雨水主管网及箱涵约57.418km。 ②污水主管网工程:近期建设污水主管网33.498km,改造污水泵站2座,截污改造污水口15个。 ③对现状所有雨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399.368km,对现状所有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总长度为125.016km。 ④每年需养护雨水管网长度为381.418km,每年需养护污水管网长度为212.498km。 ⑤新建“智慧排水物流网系统”,包括污水监测点487处,雨水监测点243处,配套智慧水务软件。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企一管) 污水厂一期建设规模 2.5 万 m3/d,二期建设规模 2.5 万 m3/d;配套管网一期建设DN65-DN200 长度约 129.669km,管沟长度约 37.1 km,集水点 1 座;配套管网二期建设DN65-DN300 长度约77.25km,管沟长度约 22.26 km,集水点 1 座。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2018年9月10日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10月9日 评审地点: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江东路15号农商行西辅楼)第五评标室 评审小组名单(抽取):周伟、吴长森; 评审小组名单(自选):马静、郑慧莲、姜吾辉、张金、陈闯。 六、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名单:吴晔、陈闯、王树龙、周维、杨学平、姜吾辉、马静。 七、预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 预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上海宏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牵头方)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预中标社会资本的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31号/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预中标社会资本的法人代表: 上海宏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佳音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夏文林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田卫国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永政 八、采购标的及预成交金额 采购标的:泗洪县城区雨污分流暨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PPP项目; 预成交金额: 建安工程费费率95%; 勘察设计费率1.8%; 资本金回报率调整系数1.2; 融资利率调整系数1.25; 污水处理单价3.4元/吨; 城区雨污分流管网运营维护费18.8元/米。 九、预成交主要条件 合作期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合作期30年(2018~2047),根据规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2018年开工建设,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二期工程2023年开工建设(当污水处理量达到处理能力80%时启动二期建设),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合作期18年(2018~2035),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合作期满后政府方按法定程序继续授予项目公司12年运营维护权,2047年将项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并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 项目投资:城区雨污分流子项投资约56733.28万元;污水厂一期污水厂及“一企一管”投资约37508.8万元,二期污水厂及“一企一管”投资约23107.0万元。 十、预中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说明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如有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泗洪县水利局或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提出。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人名称; (三)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泗洪县水利局 地址:宿迁市泗洪县人民北路14号 联系人:陈闯 联系电话:13951060976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邮编:21009 联系人:张时光、申鹏飞、盛洁 联系电话:025-86634190 83328406 86630354
来源:江苏泗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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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项目 中标 谈判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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