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砚山县人民医院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项目编号 | YSJYZC(公)2018-29 | 招标预算价 | 130万元 |
保证金 | 1.5万元 |
招标内容 | 口腔数字影像仪1台,口腔科种植1台。 |
评标委员会 | 潘代全、钟琼华、郭绍英、马绍理、姚金泽 |
次序 | 投标人名称 | 成交价 (万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昆明同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西路191号保利六合天城6栋1单元7楼716室 联系电话:0871-65318967 | 11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昆明理欧经贸有限公司 | 12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根创商贸有限公司 | 129 |
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
情况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期满后请第一中标候选人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订政府招标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招标人 | 砚山县人民医院 | 联系电话 | 0876-3130366 |
代理机构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876-2619778 |
日期:201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