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其(上午发布)他服务(物业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10月11日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委托,就“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其他服务(物业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100]JL[GK]20180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100]JL[GK]2018017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其他服务(物业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小胡 联系方式:0591-8730066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建卫 1386060073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其他服务(物业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 | [350100]JL[GK]2018017 | 3、采购人名称: |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地址: | 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 项目负责人: | 孙建卫 | 联系电话: | 13860600734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5层515 | 评审部经办人: | 小胡 | 联系电话: | 0591-87300665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9-18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10-11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经评审各有效投标供应商均符合资格审核。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其他服务 |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350100]JL[GK]2018017 | 2 | 2449400元 | 48988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朗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晋江市泉安中路泉隆大厦11-D座 | | 中标金额 | 4898800.00元 |
| | 9、收费金额:4.61904万元 收费标准:19.1 招标代理服务费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 费用问题”的约 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 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 1.10%……; 19.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账号:4221 6321 0264;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振杰 (包1) | 评审专家: | 李孝成,胡锦丽,徐洁,丁学仁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写字楼十号楼16层1601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胡 0591-8730066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总中标金额:489.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其他服务 |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350100]JL[GK]2018017 | 2 | 2449400元 | 48988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朗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晋江市泉安中路泉隆大厦11-D座 | | 中标金额 | 4898800.00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619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9.1 招标代理服务费19.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 费用问题”的约 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 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 1.10%……; 19.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支行;账号:4221 6321 0264; 评审专家名单: 李孝成,胡锦丽,徐洁,丁学仁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本项目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来源:福建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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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福州 项目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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