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12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428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20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10月10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 | 1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3870000.00 | | 2 | 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 | 1 |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8150000.00 | | 3 | 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 | 1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象山县丹西街道白鹤路152号/89501803
中标供应商: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1号
评委会名单:许敏浩、徐安康、陈洁、乐布良、朱信国、许奭、贺立新 |
| 六、采购文件: | 2018-428G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小学生专用校车采购_2018101295452.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 10 月 12 日-2018年 10 月 15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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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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