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下午发布)市雁山区瓦窑至竹江码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项目编号:GXJH2018-D49)中标公告10月12日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桂林市雁山区瓦窑至竹江码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JH2018-D4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JH2018-D49 项目名称:桂林市雁山区瓦窑至竹江码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项目联系人:文婷 联系方式:0773-282919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雁中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 0773-355093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见评标报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文婷 0773-282919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9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1日 总中标金额:188.254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市环城西一路37号 | 188.2544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617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市环城西一路37号 | 壹佰捌拾捌万贰仟伍佰肆拾肆元整(¥1882544.00) |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 10 月 11 日就桂林市雁山区瓦窑至竹江码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桂林市雁山区瓦窑至竹江码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GXJH2018-D4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桂林市雁山区瓦窑至竹江码头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按评审后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09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四、评标日期:2018年10月11日 评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21号评标室、业主6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广桥、郭永才、廖承才、周薇林、周淑娟 采购人代表:周淑娟 五、定标日期:2018年10月11日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市环城西一路37号 | 壹佰捌拾捌万贰仟伍佰肆拾肆元整(¥1882544.00) |
七、未中标情况: 未中标人名称 | 评标得分 | 排序 | 广西新缘路建工有限公司 | 95.773 | 2 | 广西壮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5.511 | 3 |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95.499 | 4 |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九、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费为:16177.00元。 十、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南楼15楼 地址:桂林市雁中路18号 项目联系人:文婷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联系电话:0773-3550938 监督部门: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29198,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来源: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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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西 工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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