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机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12 |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YZ-ZFCG(2018)-093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垃圾压缩机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9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10月12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 | 货物类 | 2 | 宁波市飞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654000.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鄞州区塘溪镇塘头村/88315180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飞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88号甬邦大厦2301
评委会名单:叶新顺、俞德钱、张忠明、孙永健、周宁 |
| 六、采购文件: | 塘溪镇人民政府环卫垃圾压缩机招标文件_20181012104349.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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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88225207 传真:0574—28830199 联系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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