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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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专递送达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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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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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专递送达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SDJD-2018-134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7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10月12日 |
|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1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专递送达采购项目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 临沂市兰山区西外环与大山路交汇处西北方向中国石化加油站北邻 | 32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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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1包:刘清讼、葛堂伟、汤国金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27号(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联系人:汤国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联系方式:8128916(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代理机构:山东建大建设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临沂市(州)兰山县(区、市)柳青街道(路、乡、镇)北京路与沭河路交汇处北号(村)东方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1008、1009 |
| 联系人:刘敏 |
| 联系方式:13355012779 、0539-312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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