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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福建博物院“文博智慧中心”相关设备采购中标[9月]公告10月15日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博物院的委托,就“福建博物院“文博智慧中心”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0]HH[GK]201802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HH[GK]2018022-1 项目名称:福建博物院“文博智慧中心”相关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赖航 联系方式:0591-8850467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先生:0591-8375769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福建博物院“文博智慧中心”使用; 2、简要技术要求:影像输出终端具有自动对焦/自动曝光功能;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赖航:0591-8850467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2日 总中标金额:31.836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福州翔宇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90号祖庙商住楼2#406单元 | 31.8366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730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上浮20%按照合同包向中标人收取,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各合同包的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六一支行,帐号:7345 1101 8260 0053 018。【合同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为0.57306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卢馨 (包1)评审专家:郑东升,陈瑞清(评委会组长),兰元,许金添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1: 1、中标标的名称:其他不另分类的物; 2、规格型号:佳能EOS 5D 等 3、数量:1(项); 4、单价:318366元; 5、服务要求: ①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②支付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到货货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于所有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5日内无息付清。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截止至2018年10月11日上午 9:00止,合同包2共有福州恒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源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因合同包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项目合同包2流标。 2、(1)经资格审查小组成员评定:合同包1:福州源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提供所投电脑、平板电脑、液晶显示器的强制性认证(CCC)及强制节能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投标产品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CCC)的,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是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需提供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作为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福州迈点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翔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翔宇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3)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定:合同包1:福州迈点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翔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州翔宇世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福建福建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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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福州 福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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