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曙(西片区)区级文物保护点文物保护标志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委会评审,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编号:2018NBHSC144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名称:海曙(西片区)区级文物保护点文物保护标志碑采购项目 三、公告日期:2018年9月12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10月11日 五、中标内容: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一 | 海西片区88块文物保护标志碑 | 1 | 缙云县宝地石业有限公司 | 浙江缙云县五云镇官店村 | 552862.00 |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六、评委会名单:王麟、陈国华、王宏星、贺俊彦、文连台 七、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574-87270335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联系人: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890133 传真:0574-87258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