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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集安市头道镇人民政府清雪车、喷洒车、勾臂式垃圾车、垃圾箱采购项目中标公(中午公告)告10月16日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集安市头道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集安市头道镇人民政府清雪车、喷洒车、勾臂式垃圾车、垃圾箱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BHZB-2018-08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HZB-2018-080 项目名称:集安市头道镇人民政府清雪车、喷洒车、勾臂式垃圾车、垃圾箱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美群 联系方式:1333179565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集安市头道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集安市境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史宝君1319614169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原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通化市弘康丽城南区1号楼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美群 13331795656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1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总中标金额:79.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随州倾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随州经济开发区寨湾村 | 79.8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天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1王国邦会计事务所2董艳通钢工程处3陈欣通化市东昌区地税局4刘榆振通化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5赵伟霞通化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集安市头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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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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