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同[九月]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SJG18-059)中标公告10月16日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JG18-05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JG18-059 项目名称: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 项目联系人:梁秀华 联系方式:0772-3118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观鱼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创、0772-862586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秀华、0772-311811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5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总中标金额:275.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项目名称: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 2、中标单位名称: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产业楼二楼 4、投标报价(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275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李文凯(组长)、朱玲霞、郭祯荣、李静、姚贵明(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 2、中标单位名称: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产业楼二楼 4、投标报价(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2750000.00)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0月15日就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SJG18-05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09月25日发布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10月15日 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九楼评标室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文凯(组长)、朱玲霞、郭祯荣、李静、姚贵明(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1、项目名称:三江县老堡大桥、西坡大桥工程前期服务 2、中标单位名称: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产业楼二楼 4、投标报价(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元整(¥2750000.00)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2、总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三江侗族自治县观鱼路3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创 ,0772-862586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6号九洲国际25楼 联系人:梁秀华 电话/传真:0772-3118118 监督部门: 三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8612196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或委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
来源: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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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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