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人民检察院办(2018)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锅炉房、变配电室(土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10月16日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锅炉房、变配电室(土建)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青海诚鑫公招(工程)2018-044(第二次) | |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锅炉房、变配电室(土建)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46.446347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46.22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6日 | | 评标日期2018/10/15 09:30 |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462200.00元 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成交内容:工程施工 |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徐林海、赵慧宁、牛威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牛老师联系电话:0971-6304337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虎台二巷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臻、康恩重联系电话:0971-6107362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