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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名:通州区市政市[中午公告]容管理委员会)2018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建设项目中标公告10月16日
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名: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2018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TZXM-20180830057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ZXM-201808300579 项目名称:2018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宋先瑞 联系方式:010-67856833-82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名: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耿爽,010-6954615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9月18日 定标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服务期: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先瑞,010-67856833-82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总中标金额:101.3285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市通州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70号院1号楼101 | 101.3285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10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 评审专家名单: 陈忠平、牛睿、高原、汤兰侠、孙建华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2018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TZXM-201808300579 招标范围:服务招标 采购内容:2018年城市副中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信息采集、二维码铭牌制作安装及维护。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名: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12号 采购人机构联系方式:耿爽,010-6954615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先瑞,010-67856833-827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北京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名[参数3]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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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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