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委托,对鄞州区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及数字档案馆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09:00准时开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次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编号:ZJZC-181034 项目名称:鄞州区电子文件管理统一平台及数字档案馆升级改造项目 中标人: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 人民币1980000.00元 中标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1楼125室 确定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7日 评定小组成员名单:丁志海、陈超、李宏铭、林朝阳、罗锋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8272.00元 若有供应商认为该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 招标单位:宁波市鄞州区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地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系人:王工、林工、周工 联系电话:0574-27820693/27820691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tender0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