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帘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0-1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YZ—ZFCG(2018)—090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鄞州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帘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8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10月17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 货物类 | 1批 | 宁波市金亿宝窗饰材料有限公司 | ¥318998.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88225009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金亿宝窗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泗北横路6-2号
评委会名单:陈超、阮勇、袁近、周佑浦、杨燕明 |
| 六、采购文件: | 090市民服务中心窗帘标书_2018918111458_2018918131040.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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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联系电话:88225172 传真:0574—28830199 联系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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